
3月初,泉州边防支队接到举报:一伙福州人自称手中有野生东北虎皮,正高价寻找买主。该支队派出精干人员进行侦查。很快,化装成买主的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接上了头,3月15日,双方在福州某茶馆见面,一番讨价还价后,约定以65万元的价格于次日在泉州石狮某酒店进行交易。
16日中午,侦查人员带领十多名边防官兵提前在交易地点附近设伏,下午3时许,狡猾的3名犯罪嫌疑人虽然根据约定按时入住酒店,但却没有随身携带交易物品,侦查人员意识到嫌疑人采取了“人货分离”的惯用手法,只得临时更改抓捕方案,继续与嫌疑人进行周旋,同时暗中指挥外围设伏官兵注意观察,防止犯罪嫌疑人有其他同伙。果然,设伏官兵发现该酒店大堂外停放着一部豪华轿车,车内2名男子不断向外张望,形迹可疑。抓捕行动指挥组决定先从外围入手,忽然对这部轿车进行检查,当场从车内缴获野生东北虎皮一张,并将车内2名嫌疑人控制。酒店内的3名嫌疑人发现情况有变,仓皇逃窜,但被随后赶到的边防官兵当场擒获。
经审讯,5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根据供述,犯罪嫌疑人陈某不久前以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,从他人手中取得一张野生东北虎皮,让犯罪嫌疑人褚某为其物色买主,并约定所得利润两人平分。3月16日,陈某将事先准备好的野生东北虎皮用白色塑料袋装好,伙同褚某等嫌疑人雇车一同前往石狮交易,全部被边防官兵抓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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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: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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